拘役和坐牢的区别
拘役和坐牢的主要区别包括:
1. 适用对象不同 :
有期徒刑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,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。
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。
2. 执行场所不同 :
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通常是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。
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看守所执行。
3. 期限不同 :
有期徒刑的期限较长,起点高,幅度大。
拘役的期限较短,起点低,幅度小。具体来说,拘役的刑期从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,如果数罪并罚,则不能超过一年。
4. 法律后果 :
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,但坐牢还可以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等刑罚。
5. 其他 :
在拘役期间,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;如果参加劳动,可以酌量发给报酬。
在监狱中坐牢的犯罪分子,凡有劳动能力的,都应当参加劳动,接受教育和改造,且参加劳动没有必然的报酬。
需要注意的是,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,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,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、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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